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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屋问题谁有责?一块标牌看明白

    作者:admin    来源:    发布时间:2019-04-17 17:01    浏览量:
    买一套房子,多年以后房主一般难以搞清楚自家房子初是谁负责建的,遇到严重的房屋质量问题时,也就不容易找到责任单位——宁波市住建委昨天(11月29日)发布的一项政策,或许有助于今后此类问题的解决。
     
      按照政策规定,凡是今年9月1日后新竣工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以及于今年7月1日以后竣工的保障性安居工程,都必须在工程外立面醒目位置设置永久性“质量责任标牌”。
     
      据介绍,在这个标牌上,要明确刻写工程名称,开竣工日期,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的全称,法人代表及工程项目负责人姓名。标牌的材质,要求为耐久性材料,其保存年限应满足建筑物的使用年限。
     
      标牌的位置,住宅工程应设置在每幢楼单元入口处,公共建筑(商场、宾馆、会展中心等)原则上设置在每幢建筑的外墙主立面主入口处附近,其他民用建筑、构筑物及桥梁等市政工程应设置在人流较多的工程明显部位。
     
      宁波市住建委方面表示,工程质量实行终身责任制,由参建的企业、法人代表及相关负责人共同承担相应责任。设置永久性“质量责任标牌”的目的,就是为了让用户清晰地了解工程各方责任主体的情况,令各方责任人广泛接受社会监督,与工程质量安全“共存亡”。
     
      政策明确,此标牌由设计单位负责设计,工程设计文件中必须包含标牌的位置及安装示意图等内容。如果未竣工工程的设计图纸中无责任标牌设计内容的,建设单位应会同设计单位、施工单位通过设计变更等形式明确。而对于那些未设置永久性标牌的工程项目,其完工后,质量监督机构将不予出具工程质量监督报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也不予办理工程备案手续。
     
      至于那些已通过竣工验收但未设置永久性责任标牌的工程,政策也要求补充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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