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景区推广使用山东旅游形象标识方案
为做好旅游景区推广使用山东旅游形象标识宣传工作,特制定方案如下:
一、原则
使用由省旅游局统一设计的山东旅游形象标识,可与景区标识同时使用。
二、使用标识范围
全市A级旅游景区。
三、使用标识内容
1、景区引导指示系统:景区入口处、售票处、游客中心、接待中心设置山东旅游形象标示牌;景区内标示牌、介绍牌、引导牌等增加山东旅游形象标示。
2、景区名片系统:景区管理人员名片;门票、信封、信签、专用笔等旅游纪念品;明信片、画册、景区游览图、手提袋等宣传资料。
3、景区服务配套系统:景区管理人员的服装、胸牌;为游客免费提供的雨伞;旅游网站、页面等。
4、设施美化系统:设施设备装饰形象标识,如旅游车辆、缆车等;在景区的细节处展示标识,如地砖图形、花卉造型、路灯装饰等。
附件2:
星级饭店和星级餐馆
推广使用山东旅游形象标识方案
为做好星级饭店和星级餐馆推广使用山东旅游形象标识宣传工作,特制定方案如下:
一、原则
使用由省旅游局统一设计的山东旅游形象标识,可与星级饭店、星级餐馆标识同时使用。
二、方式
在全市星级饭店和星级餐馆全面推广使用山东旅游形象标识。
星级饭店和星级餐馆中层以上领导干部的名片上增加山东旅游形象标识。
三、展示
在客人接触到的星级饭店、星级餐馆各区域展示。
1、前厅:入口处设立山东旅游形象标识牌;总台入住登记处增加具有山东旅游形象标识的台面垫板或小立牌;资料栏显著位置张贴山东旅游形象标识;礼宾台增加山东旅游形象标识,行李签制作山东旅游形象标识符号;电子触摸屏增加山东旅游形象标识主画面;商务中心代购车票、机票处张贴山东旅游形象标识。
2、餐厅:入口处设山东旅游形象标识立牌;零点菜单和宴会菜单增加山东旅游形象标识符号;中餐厅收银台张贴山东旅游形象标识。
3、客房:服务指南中增加山东旅游形象标识;旅游地图贴山东旅游形象标识;各类印刷品增加山东旅游形象标识符号。
4、会议、康乐等其他公共区:会议、康乐及其他公共区域的突出位置增设山东旅游形象标识符号。
附件3:
旅行社推广使用山东旅游形象标识方案
为做好旅行社推广使用山东旅游形象标识宣传工作,特制定方案如下:
一、原则
使用由省旅游局统一设计的山东旅游形象标识,可与旅行社标识同时使用。
二、方式
在全市旅行社推广使用山东旅游形象标识。
三、使用标识内容
1、在旅行社名称标牌上增加山东旅游形象标识;
2、在营业厅放置山东旅游形象标识立牌;
3、所有工作人员和导游人员的名片;
4、使用电子商务时,增加山东旅游形象标识主页;
5、旅行社业务用品,如在导游小旗子、太阳帽、旅行包、旅游背心等旅游纪念品增加山东旅游形象标识;
6、在旅行社广告牌上增加山东旅游形象标识;
7、在办公用品以及对外交往的信签上增加山东旅游形象标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