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央、省委统一部署,中共泰安市委决定以争做“泰山先锋”为载体,在全市基层党组织和党员中广泛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特面向社会征集“泰山先锋”标识和“泰山先锋之歌”歌词。
征集要求
本次征集活动秉承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应征方可以应征其中一项内容,也可以同时应征两项内容。“泰山先锋”标识设计要与中国共产党先锋队的标识元素相贯通,体现时代精神,体现我市创先争优争做泰山先锋活动特色,主题鲜明、内涵丰富,造形美观大方、简洁、新颖,容易识别,方便应用,具有标识和激励作用。“泰山先锋之歌”歌词创作要突出继承党的优良传统与体现时代要求相结合,展示全市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牢记党的宗旨,履行光荣使命,创先争优争做泰山先锋的精神风范,反映广大党员心声,作品有较好的切入点,简短易记,便于传唱,易于流传。
征集时间为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0年9月30日(电子邮件以发出日期为准,信函以邮戳为准)。自然人、法人、相关组织均可参加本次征集活动,标识和歌词作品,每个单位或自然人申报不超过2件。
投稿方式
投稿方式:1、信函投稿。标识或歌词应征作品均用A4纸打印一式3份,背面粘贴《“泰山先锋”标识应征表》或《“泰山先锋之歌”歌词应征表》(应征表格从泰安党建网下载打印)。不方便上网的,也可以在A4纸背面注明:作品名称,作者(合作者)姓名、笔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创意说明。在邮寄密封袋上标出“作品征集”字样,保留相关的原始邮寄凭证以备查。通过挂号信或快递提交到以下地址:泰安市政大楼C区601,邮编:271000,收件人:泰安市委创先争优争做泰山先锋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电话:0538-6997922。2、电子邮件投稿。标识设计每件建立单独文件夹,包括JPG格式、300dpi分辨率、A4幅面的设计稿和《“泰山先锋”标识应征表》。应征方案的电子文本发送至邮箱:tsxfbs@126.com。歌词应征作品每件单独建立文件夹,包括应征歌词和《“泰山先锋之歌”歌词应征表》,发送至邮箱:tsxfbs@126.com。
相关奖励
获奖作品将由专家评审产生,获等次奖的颁发证书和奖金。标识设一等奖1名,奖人民币5000元;二等奖2名,各奖人民币2000元;三等奖3名,各奖人民币1000元。歌词设一等奖1名,奖人民币3000元;二等奖2名,各奖人民币1000元;三等奖3名,各奖人民币500元。标识和歌词均设入选提名奖若干名,颁发证书。应征方提交的应征方案要求为原创作品,不得剽窃、抄袭、模仿或侵害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益。征集方将对所有应征方案进行综合对比,择优奖励。获奖的应征作品知识产权归征集方独家所有,歌词作者有署名权。
征主题用语
此外,我市有奖征集创先争优争做泰山先锋活动主题用语。主题用语创作要紧扣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这个主体,通过宗旨、权利、义务、责任和激励、自律、警示、监督等方面的主题用语,激励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增强先锋意识,把握先锋内涵,实践先锋使命,展示先锋形象。征集用语要主题鲜明、准确达意、言简意赅、朗朗上口、便于记忆。基层党组织和党员个人均可应征投稿。
征集活动评选共设一等奖20名,各颁发奖金500元;二等奖30名,各颁发奖金200元;三等奖50名,各颁发奖金100元。